1. 跟進訂單
- 在獲得客户授權後,定時聯系供應商、工廠等,以便 跟進及滙報訂單最新進展,包括:交貨期、出入口船務文件等資訊。
2. 船務安排
船務安排具體包括 "訂艙位" 及 "投買貨運保險" 兩大事項:
- 協助客户向貨運代理或船公司預訂艙位、填製出貨資料 (補料)、辦理簽發船務 (運輸) 文件、電放貨物 telex release 安排等。
- 根據買賣雙方所選用國際貿易條款 CIF / CIP,替客户投買海 / 陸 / 空貨物運輸保險;並且一旦在遇上貨損時,協助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。
備註: |
有關貨物投保風險覆蓋範圍,及保單條款細則,除另有特別規定,一概按照保險業界
最常使用之協會貨物條款 (Institute Cargo Clauses) , 例如:ICC Cargo Clauses (A)、ICC Clauses (Air Cargo) 等。 |
3. 辦理銀行信用證 Letter of Credit (LC)
我們負責處理出入口文件服務的資深同事,已考獲銀行業界認可之信用證專家銜頭 CDCS,定當盡力協助客戶處理一切與 LC 信用證有關大、小事項,其中包括:
- 根據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(ICC) 頒佈銀行處理信用證最新規則:UCP 600 及 ISBP 745,審閱由買家或進口商通過開證銀行開出的信用證條款,以避免或減少因潛在不符點 (discrepancy) 出現的風險,導致對客户隨後需向銀行辦理求償手續時而有所耽誤 (審證)。
- 根據貨物買賣合同條款,並參照國際商會 ICC 頒佈銀行處理信用證最新規則:UCP 600 及 ISBP 745,代客户向其往來銀行,申請簽發各類型信用證給供應商或廠家備貨,包括:背對背信用證 (Back-to-back LC)、可轉讓信用證 (Transferable LC)、備用信用證 (Standby LC)、紅條款 (紅墊) 信用證 (Red clause LC)、及本地信用證 Local LC;並且按照個別情況,備妥相關銀行文件,例如:信託收據,銀行担保書等 (開證)。
- 根據合同當事人後續協議,代客户向開證銀行申請修改信用證條款 (改證)。
- 因應實際情況,建議客户採用對其有利的信用證條款;適合出口審證及入口開證。
- 妥善解答客户提出關於信用證內各類大、小刁難條款及銀行術語疑問 (解證)。
- 替客户草擬「標準」信用證範本格式,保障客户利益。
備註: |
UCP 600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(2007 年修訂版,ICC 第 600 號刋物)
ISBP 745 審核跟單信用證項下單據的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(2013 年修訂版,ICC 第 745 號刋物) |
4. 備妥全套出入口文件、船務文件、銀行文件
- 按照 LC 信用證條款,並結合實際出貨資料,代客戶備妥所需全套 full set 出入口貿易文件, 包括:(1) 繕製商業發票、海關發票、裝箱單、出貨通知、受益人證書等 (2) 向第三方簽證機構申請簽發各類型商貿證書,例如: 產地來源證、轉口證、領使加簽商業文件,確保於出貨後履行提交全套出入口文件的交單責任。
- 按照 LC 信用證條款,並結合實際出貨資料,代客戶向貨運代理或運輸公司申請簽發所需船務文件 (運輸文件),包括:海運提單、空運貨單、貨運收據、船公司證明書等;並且協助核對有關草稿 (出單前)及正本單據 (出單後);確保於出貨後履行提交船務文件責任。
- 按照 LC 信用證條款、客戶指示,結合實際出貨資料,代客戶備妥各類所需銀行文件,包括:繕製押匯申請書、銀行滙票、銀行擔保書等,並且協助聯絡銀行押滙部負責職員,跟進審單、寄單,及收款最新情況。
5. 銀行押滙 Bank Bills、 託收 D/P 及 D/A
- 辦理銀行押滙: 替客戶在審閱信用證條款及繕製所需銀行文件時,嚴選適當出口押滙 (議付 / 買單) 條款,並且聯絡銀行押滙部負責職員,妥善安排買單墊款手續,解決客户資金周轉問題。
- 處理銀行託收:根據國際商會 ICC 頒佈銀行處理跟單託收 (Documentary Collection) 最新規則:URC 522,替客戶辦理即期付款 (D/P at sight),及遠期承兑付款 (D/A) 項下全套出入口貿易、船務及銀行文件,以便通過代收銀行向海外買家收取貨款 (出口託收)。
備註:URC 522 跟單託收統一慣例 (1995 年修訂版,ICC 第 522 號刋物)
6. 申領產地來源證、轉口證、加簽商業文件
- 因應各地區進出口條例規定,代客户向已獲香港特區政府授權簽證本地商會,例如:香港工業總會,申領產地來源證、轉口證,或透過商會,代辦領使加簽商業文件。
7. 進出口報關申報
- 於貨物進出香港後 14 天內,代客户填製及透過電子數據傳輸方式遞交進出口報關表格 ,以符合香港進出口 (登記) 規例 (香港法例第 60 章附屬法例 E) 的規定。
8. 貿易服務外判 升級版
- 協助本地及國內外企業,於香港開立銀行戶口,包括一般往來戶口、貿易戶口 (Trade Account) 等,以便辦理提存賬款及處理 LC 信用證等進出口收付貨款業務。
- 因應緊急情況,提供延長辦理訂單及文件時間,避免因時差、急單等因素而影響業務進程。
- 資深船務顧問出席客户公司內部或對外會議,針對各類進出口實務操作難題提出參考方案。
- 提供出貨前、後有關船務及進出口貿易規條諮詢服務,有助客戶更準確掌握實務操作要點。
- 陪客戶或買家到國內工廠、倉庫等作實地考察 / 洽談,或協助睇「辦」、拍照存檔等。
- 替客戶處理個別特定工作,例如寄「辦」、貼 label、整理會計帳目等雜項事務。
備註 :最新安排 - 現有公司客戶享有出入口實務技能培訓,例如:出入口船務課程、信用證 L/C 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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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欲了解貿易服務外判 Trade Service Outsourcing 詳情,歡迎致電 2361 8399 與我們聯系。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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